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开庭通知
(2024)皖0826刑初167号
本院于2024年8月1日受理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义等九人犯非法经营罪,陈义犯催收非法债务罪,熊银波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一案,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宿检刑诉﹝2024﹞Z5号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害人陈伟东、万祥敏、宋玮、李孝龙、王泉泉、董磊、李飞扬、周彬彬、刘兰、王家军、郑欣田、石亮、楚善雯、何淼章、夏雨濛、胡玲莉、王皓楠、刘威风、夏创伟、王永辉、刘东、张超恒、陈铭、毛方舟、王松华、许玉华、林春晓、褚莹莹、吕侠、姜岩、杨逸飞、张峰、夏如、王梦、张红梅、高俊峰、李婷、樊正、舒涛、胡婷婷、汪双胜、王平、朱海宁、陈云科、胡晨东、蒋振宇、杨先德、方星、贾六喜、虞凯庭、何金星、沈加迎、刘超、方敏、陈洋、刑夏阳、陈锦、贾凤彬、孙益荣、府春兰、周海强、吕朋、吴晓敏、周艳丽、郑之松、郭奇兵、董经祥、张继虎、郝以乾、刘汉东、吴志善、陈登富、杨洪江、朱超、赵丹、饶志远、胡昌文、施禹、余新文、石星伟、胡红霞、杨海龙、朱恒、吴礼保、黄召俊、程志刚、王国栋、卢庆军、李元、郑润泉、徐英俊、陈成彪等人。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通知本案被害人:陈义等九人犯非法经营罪,陈义犯催收非法债务罪,熊银波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一案本院定于2024年12月31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宣判。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荣荣,联系电话:0556-7838023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